人防網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來源:天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日期:2014-08-09 08:58:22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人防部門作為政府機關的組成部分,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決定》提出的要求,根據行業的特點,推進人防部門職能轉變,大力抓好簡政放權工作,加快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
“轉變政府職能”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舉措,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而簡政放權,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則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關鍵。
人防行業亦軍亦民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建設管理既需要引入市場機制,充分運用市場手段,又要重視宏觀調控,通過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實現人防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因此,抓好人防簡政放權工作,深化人防建設管理方式轉變,加快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于提高人防建設管理效率、確保人防建設質量效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一是有助于各級人防部門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的需要。二是有助于各級人防部門運作更加制度化、法律化,提升公信力、執行力和權威性,更好地服務于人防建設事業。三是有助于各級人防部門轉變職能,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四是有助于推進人防建設轉型和改革,激發人防內在潛力,形成新的動力,提高人防領域的創新能力。五是有助于充分激發人防企業和個人創業積極性,發揮人防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構建人防聯合治理體系。六是有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規范市場有序競爭,完善人防建設管理體制機制,促進人防建設可持續發展。
(二)
深化人防建設管理方式轉變、加快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首先要統一指導思想、確立改革思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是完全取消行政審批環節,而是減少或取消不必要的審批項目,提高必要審批的質量,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行政審批或管制模式,主要是在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基礎上,在市場失效的時候,發揮行政審批的作用。當前,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有關要求,按照國家人防辦明確的總體指導思想:圍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眼構建政府、社會、市場聯合治理體系,針對人民防空戰備工作特點,最大限度地削減事前審批事項,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力量、監管手段和政策法規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行業自律、企業誠信評價和市場有序競爭,確保人防建設質量效能。
深化人防建設管理方式轉變、加快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全國人防辦主任會議上提出的思路和要求,一方面要加快轉變人防部門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把該由市場決定的事交還給市場,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加強有效治理,強化人防部門制定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和市場監管、公共服務提供等功能,切實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的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進人防事業單位改革,切實剝離與人防部門有關聯的企業,有效解決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社不分等問題。另一方面要深化人防建設市場化改革。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人防工程設計、審圖、監理和防護、防化、通信設備生產競爭。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凡是能由市場形成的價格都交給市場,人防部門不進行不當干預。加強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建立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反對地方保護、行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推進企業優勝劣汰,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提高人民防空經營性資產建設和開發利用水平,尊重市場規律,深化人防工程開發權市場化交易改革,逐步走開人民防空經營性資產的規?;_發利用、集團化連鎖經營、集約化投入產出和一體化建用維管的路子。
(三)
為確保人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有效實施,各級人防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有關指示要求,按照國家人防辦的統一部署,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聯合治理體系。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人防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專業技術單位協同監督、檢查、檢測、評估、評價等制度機制,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運轉高效的聯合治理體系。
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健全完善企業條件審查制度、誠信評價辦法和市場競爭規則,對人防戰備設施設備的建設達標、質量效能、功能狀態和維護管理,組織開展常態化聯合監督檢查,依據有關政策法規懲處問題單位和個人。
三是強化人防部門自身全面建設。深入推進各級人防部門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大力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素質;注重優選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和專業技術單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同時對其從事人防建設工作活動加強監督指導;積極推進行業企業自律建設,引導其依法經營、堅持質量和講究信譽。